加拿大留學簽證申請誤區盤點

2020-02-20 21:06    來源:網絡        閱讀量:0

隨著留學加拿大的人潮越來越洶涌,簽證的申請就變得越來越多了,關于簽證怎么辦也有了各種各樣的說法,但是其中還是有一些錯誤,接著就跟出國留學網一起了整理這些誤區吧。

(1)誤以為擔保金存的越多越好或資金擔保只要總金額足夠即可

加拿大使館并沒有對擔保金額作出明確的規定,但要求經濟擔保人必須提供充分的證據證明其能夠支付申請人在加國讀書期間的所有學習費用及生活費用。大家需要根據不同的學校、專業、以及地址位置的相關花費進行針對性的估算,才能計算出準確的擔保金數額。

使館對資金擔保的部分,主要取決于:必須有12個月資金歷史去證明存款不是為留學而臨時拼湊出來的;經濟擔保人要有足夠的證明,說明存款與收入是吻合的。

(2)誤以為可以用房產,股票,貸款或抵押款作擔保

加拿大簽證擔保金通常只有一種方式——銀行現金存款,不接受貸款或抵押款,股票或基金乃至房產必須賣出變現,但炒股、炒基或房產的時間可計為存款的歷史。

 ?。?)誤以為使館簽證可以一勞永逸

學生在出境前得到的加拿大使館簽證(studentvisa)只是使學生獲得了赴加拿大的通行證,學生到加拿大學習還必須在加拿大入境時憑簽證、使館簽證書、加國學校錄取通知書換取學習許可。

(4)誤以為短期訪問簽證可轉換為學生簽證

六個月以上的長期留學申請,學生可獲得StudentVisa,而短期留學(六個月以下)或探親等其他訪問者是不可以在加拿大進行學習的。

 ?。?)誤以為簽證是有后門可走的

某些人認為認識使館內的辦事人員或高階層的使館人員,就能受到優惠的待遇,提前知道簽證的結果,或更改簽證官的決定。其實,即使是加國總理也不能推翻簽證官的決定。簽證官有完全獨立判斷的權力,任何人員不能介入干涉其工作的合法及獨立性,這是法律的規定。

(6)誤以為簽證都需要面簽

加拿大學生簽證是按“遞送文件”審核的方式,在平均2到4個月的時間內通知申請者結果。結果有三種:一是拒簽,返還護照,附上拒簽信,告知理由; 二是通過,將簽證附貼在護照上,返還學生;三是通知面談,在30天內前往使館面談,時間是周一到周四上午9:00到11:30。面談后,絕大多數立刻通知結果,極少數在隨后再通知結果。因此并非每個申請人都需要面談,只有在申請人材料需要解釋說明或需要核實原件或申請人背景較復雜的情況下,才會需要面簽。

(7)誤以為其它國家拒簽會導致加國拒簽

加拿大使館的材料審核,是基于對學生本人到加國留學意愿,并當家庭有足夠的資金擔保的情況下審核材料的。并非對學生的以往申請有任何的干涉。主要學生需提供真實的材料,并完整有力的對材料進行介紹說明,是可以通過加拿大使館審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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